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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来了!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作者:佚名来源:网络整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国家职业标准模式,为职 业教育跟职业辅导提供科学、规范的根据,卫生部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中华预防医学会健 康风险评估与控制专业委员会协助下,委托有关专家,制定了《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 (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客观体现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准和对从业人员的规定为目标,在充分考量经济发展、科技进步跟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能力要求跟知识水准作了确立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订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规定。既确保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表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素养为核心的特征,同时也让其具备依照科技演进进行微调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还要。 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三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规定、工作要求跟比重表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四、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跟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参加编审的主要人员有:陈君石、黄建始、李明、陈晓红、王克安、侯培森、王培玉、何耀、许志伟、李可基、胡佩诚、杨镜、胡波、陈蕾、王萍、廖海涛、崔霞、曲典、靖瑞锋。本《标准》在建立过程中,得到了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等有关单位的全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五、本《标准》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 2007 年 4 月 25 日起试行。 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健康管理师。 1.2 职业定义 从事个体或群体健康的检测、分析、评估并且健康咨询、指导和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健康管理师三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健康管理师二级(国家职业 资格二级)、健康管理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5 职业素质 具备一定的观察和理解、表达和交流、信息的获得、处理跟使用、协调、管理及学习的能力。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育目标跟教学计划确认。晋级培训期限:健康管理师三级不超过 180 标准学时;健康管理师二级不超过 130 标准学时;健康管理师一级不超过 110 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教师要具有健康管理相关常识,一定的健康管理实际操作经验跟丰富的课堂经验,良好的语言表 达跟知识传授能力。培训健康管理师三级的教师要具备健康管理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 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健康管理师二级的授课老师要具备健康管理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 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健康管理师一级的学生要具备健康管理师一级职业资 格证书 2 年以上或相关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施 标准学校;有必要的教学器材、设施;室内光线、通风、卫生条件良好。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打算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健康管理师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学校本科以上学历证书。 (2) 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学校本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以上,经健康 管理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要求标准学时数,并获得结业证书。 (3) 具有医药卫生中等大专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要求标准学时数,并获得结业证书。 ——健康管理师二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取得健康管理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2) 取得健康管理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要求标准学时数,并获得结业证书。 (3)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硕士学历证书,取得健康管理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年以上。 (4)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硕士学历证书,取得健康管理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要求标准学时数,并获得结业证书。 (5) 取得医药卫生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经健康管理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要求标准学时数,并获得结业证书。 (6)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健康管理师一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取得健康管理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2) 取得健康管理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一级正规培训达要求标准学时数,并获得结业证书。 (3)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校预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3 年以上。 (4) 取得医药卫生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经健康管理师一级正规培训达要求标准学时数,并获得结业证书。 (5)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本科、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0 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常识考试跟专业素养考核两个别。理论常识考试跟专业素养考核均采取闭卷笔试形式。理论常识考试跟专业素养考核均采取百分制,两个别成绩皆达 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健康管理师二级和健康管理师一级还须进行综合评定。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常识考试考核人员与统考配比为 1:20,每个标准教室不超过 2 名考评人员;专业素养考核奖惩员与考生配比为 1:20,每个考场不超过 2 名评议人员;综合评定委员不超过 5 名。 1.8.5 鉴定时间 理论常识考试不超过 90min;专业能力考核不超过 6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超过 15min。 1.8.6 鉴定场所设施 理论常识考试在标准学校进行;专业素养考核场所应配置电脑和多媒体设备。 2.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 (1)健康管理师不得在性别、年龄、身体状态、职业、民族、国籍、宗教信仰、价值观等方面歧视被服务的个体或群体。 (2)健康管理师首先需要使被服务的个体或群体认识健康管理工作的性质、特点及其个体或群体自身的权力跟义务。 (3)健康管理师在对个体或群体进行健康管理工作时,应与个体或群体对工作的重点进行探讨并签署一致看法,必要时(如运用这些干预措施时)应与个体或群体签订书面协定。 (4)健康管理师应严格遵循保密原则,具体机制如下: ①健康管理师有责任向个体或群体说明健康管理工作的相关保密原则跟条例。 ②在健康管理工作中健康管理师标准,一旦看到个体或群体有伤害自身或别人的状况,必须实行必要的举措,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告亲属或有关部门)。 ③健康管理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检查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它资料,均属专业信息,应在严密保密的状况下妥善储存,不得泄露。 ④健康管理师只有在个体同意的状况下才会对工作或危险原因干预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因专业必须进行实例讨论,或采取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可能会据此断定出个体的有关信息。 2.1.3 礼仪和礼貌语言知识 2.2 基础知识 2.2.1 健康管理基本知识 (1)健康管理的基本概念与构成 (2)健康风险评估理论与应用 2.2.2 健康保险相关知识 (1)中国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的现状 (2)中国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的原理跟步骤 2.2.3 医学基础知识 (1)临床医学基础知识 (2)预防医学基础知识 (3)常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基本知识 (4)基础卫生保健知识 (5)流行病学和医学统计学基础知识 (6)健康教育学基础知识 (7)中医养生学基础知识 2.2.4 其他相关知识 (1)医学信息学基本概念 (2)营养与食品安全基础知识 (3)心理健康概念 (4)健康相关产品知识 (5)医学伦理学的基本概念 (6)健康营销学相关知识 2.2.5 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消费者权益法》的相关知识 (2)《医师法》、《食品法》等卫生法律、法规相关常识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各级别的素质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内容。 |